< 清远市宏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-公司沿革
   
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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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包书

 

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,清远市宏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,现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和社会郑重承诺:

一、建立、完善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。企业负责人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报告,研究安全生产问题,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。

二、依法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,切实保障以上机构和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。

三、依法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,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,不挤占、不挪用;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。

四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度,明确告知从业人员岗位危险因素,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,保证安全培训不合格者不上岗,未持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。

五、  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;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,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。

六、  切实加强对公司危险废物作业流程中的废水、废气泄漏、危险废物洒露、火灾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等危险品作业的安全管理。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及岗位培训,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演练。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点危险源排查,全面识别安全风险,有效落实管控措施。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,及时消除隐患,按规定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排查治理情况。

七、 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“三同时”,做好安全警示和安全设备日常维护,不使用淘汰的或明令禁止的工艺、设备和材料。

八、  严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。

九、  组织制订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,按规定建立应急管理队伍,储备必要应急物资,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。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,保证及时、如实报告当地监管部门。

我单位将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和《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》法律、法规规定和标准规定,认真履行承诺,依法建设施工和生产经营,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,自觉维护从业人员和公众权益,接受社会监督。如有违反,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法定代表人:

         清远市宏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2019326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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